5月23日,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今年4月份預包裝食品抽檢結果。此次對豆制品、糕點等5大類,共計210批次食品樣品開展了監督抽檢,檢出合格樣品204批次,不合格樣品6批次。
廈門市同安區優糧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堿面(生產日期:2018年03月22日)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檢出值為0.486 g/kg,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;廈門市湖里區榕記餅店生產的冰綠豆餅(生產日期:2018年3月21日)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檢出值為1.02 g/kg,標準規定為≤0.5 g/kg;廈門市海滄區伍賢友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年糕(生產日期:2018年3月30日)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檢出值為3.26 g/kg,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;廈門市集美區千層頁豆制品加工廠生產的豆干(生產日期:2018年04月01日)苯甲酸及其鈉鹽(以苯甲酸計)檢出值為0.401g/kg,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;廈門市集美區千層頁豆制品加工廠生產的豆皮(生產日期:2018年03月31日)苯甲酸及其鈉鹽(以苯甲酸計)檢出值為0.524g/kg,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;廈門市翔安區福月美立面制品加工店生產的堿面(生產日期:2018年04月03日)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檢出值為0.331g/kg,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。
對上述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,生產單位所在的廈門市湖里區、翔安區、同安區、海滄區、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,已要求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、召回等措施,控制風險,并依法予以查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