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1。范圍
B1.1 RMS認證適用于馬海毛的所有供應鏈站點:來自農場、加工馬海毛,組裝成品,**交給賣方做生意交易。在農場*別之后,認證在負責動物的保護傘下纖維,包括負責的羊毛標準和負責的馬海毛標準。
B1.1.1可選擇將RMS應用于屠宰場,即使這不是本標準要求。見B1.6和附錄D。
B1.2 RMS可在全球范圍內應用。
B1.3本標準僅適用于馬海毛的供應鏈站點。
B1.3.1回收的馬海毛無資格獲得認證。
B1.4本標準適用于含有至少5%馬海毛的產品,計算方法為材料的百分比。含有未經認證的馬海毛的*終產品允許貼上RMS名稱或標志。
B1.5本標準也適用于馬海毛加工的副產品(如羊毛脂或馬海毛潤滑脂),馬海毛加工的副產品**來自RMS馬海毛。
B1.6本標準也適用于屠宰的非食品產品。RMS標志的使用是不允許,盡管關于副產品來源的文字聲明是允許的。
B4和附錄C。
B2。聲稱
B2.1與RMS相關的索賠可以是產品特定的或一般的(非產品具體)。
B2.1.1符合以下所有標準的RMS產品符合特定產品的資格標簽。
a、 產品在**一次企業對企業中通過賣方認證交易。
b、 產品中的所有馬海毛材料均通過RMS認證。